对化肥生产及规范市场秩序的建议思考

陈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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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前,化肥产销过程中存在的制假、售假、市场秩序混乱,不仅直接侵害了生产厂家、经销企业的利益,造成了农民不应有的损失,而且容易引起经济纠纷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的稳定。那么,生产企业应采取什么对策来保护自身利益?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,整顿市场秩序,保护农民利益?   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,整顿规范市场秩序。一是要尽快建立农资质量检测服务中心,为农民购买农资提供监测服务,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民手中,当好农民的“保护神”。二是要强化农资市场的法规建设和政策宣传,规范法律秩序。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,从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统一把关,防止无序竞争;工商、技监等部门,要加强对农资产销企业、销售网点和个体工商户的经常性审查,取缔无照经营,打击不法行为。   生产企业要转变经营观念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与质量。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,产品质量是基础、市场是关键。作为化肥生产企业,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,始终围绕市场做文章。强化企业产品的宣传措施,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,扩大影响力。要注重营销网络建设,在建立稳定的营销队伍上下功夫。要采取灵活的营销手段,如通过必要措施帮助农民了解化肥的有关知识,增强农民的真假辨别能力,争取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认可与监测等。另一方面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与质量,要根据市场的需要,注意产品开发方向,大力发展新型微生物和微量元素肥料,提高产品的防伪能力,防止侵权行为。   加强对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。目前,大部分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困难,各级政府要从保护农业生产基础地位的高度,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。银行等金融部门,要根据农资生产企业的特点,适时增加对企业的贷款,保证企业因技术改造、发展生产等原因对资金的需要。(中国化肥信息网)
2009-07-20 收起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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